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太原市加快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西山示范區管委會,市直各委、局、辦,各有關單位:
為解決我市服務業大而不強、結構不優等突出問題,促進現代服務業提質增效,增強發展新動能,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根據《山西省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政策措施》(晉政辦發〔2017〕155號),結合我市現代服務業發展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本政策意見。
一、優化服務業發展環境
(一)放寬市場準入限制。凡國家法律法規未明令禁入的服務業領域,全部向外資、社會資本開放,并實行內外資、內外地企業同等待遇。對外商投資服務業行業嚴格按照國務院及省政府確定的前置及后置審批項目執行市場準入。任何部門和單位一律不得設置服務業企業登記前置條件,非行政許可事項全部“清零”。(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
(二)深入推進“放管服效”改革。簡化工作程序,優化辦事流程。放寬注冊資本登記、企業住所登記、企業名稱登記和企業集團登記等條件,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登記。允許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認真落實我省“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精神,研究制定我市“多證合一”改革事項清單,將盡可能多的服務業涉企證照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在我市率先實現“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牽頭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完善價格政策。積極推進服務業用電、用氣、用水、用熱與工業同價政策。進一步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可參與直供電試點。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許可的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統計局、國網太原供電公司、市天然氣公司、市熱力公司)
(四)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國家、省、市出臺的關于支持服務業企業的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對批準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之月起10年內免征土地使用稅。(牽頭單位:市稅務局,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五)加強法治保障工作。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支持保障服務業發展的制度建設,為加強服務業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牽頭單位: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相關職能部門)
二、支持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發展
(六)信息服務業
統籌整合市直各部門信息化專項資金,設立市級大數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重點園區和重大項目研發及產業化,對重點領域大數據應用實施各類補貼。(牽頭單位: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推動重點創業投資企業加大對大數據企業和產業項目的風險投資。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按照其對企業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市稅務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大力引進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產業人才到我市創業。凡在國內外知名互聯網企業或機構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且擔任中高級以上職務、帶項目來我市創業的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管理人員或核心技術人員(團隊),按企業發展規模和創新水平,給予不低于50萬元的創業資金支持。對通過信息技術標準ITSS運維成熟度評估及通過軟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評估認證的企業,給予獎勵。(牽頭單位: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對辦公使用面積分別超過5000平方米、3000平方米、1000平方米,入駐電商企業不少于50戶、30戶、20戶,且入駐率超過80%,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國家級、省級、市級電子商務示范園區(基地),給予組織管理機構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其中用于運營管理機構的獎勵不低于50%。(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一次性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對電商企業在我市運營的獨立交易平臺給予獎勵。上年實現電子商務交易額5000萬元以上的企業,獎勵100萬元;電商服務商上年實現服務性收入200萬元以上的企業,獎勵80萬元;服務電商實現出港500萬件以上的快遞物流企業,獎勵50萬元;開設網店,上年實現網絡零售額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或個人,獎勵20萬元。在此基礎上,電商交易額、服務性收入、出港快件數或網絡零售額每增加10%,增加獎勵5%。獎勵合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對于經認定的、運營時間一年以上、服務于電子商務企業的技術服務平臺、數據分析平臺、人才服務平臺、物流服務平臺、金融服務平臺等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上一年度服務企業不少于500戶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上一年度服務企業不少于300戶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為消費者提供本地生活服務類的電商平臺,年服務個人消費用戶不少于500萬人次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年服務個人消費用戶不少于300萬人次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年服務個人消費用戶不少于100萬人次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七)科創服務
鼓勵和引導中小微企業在科技創新活動中,以科技創新券的方式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各類創新平臺基地購買測試檢測、科學數據、科技查新、生物(種質)資源、研究開發、技術轉移、檢驗認證、創業孵化、知識產權、科技咨詢、科技金融、科學技術普及以及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的專業科技服務和綜合科技服務。(牽頭單位:市科技局)
充分發揮政府風險投資資金引導帶動作用,采取市、縣(市、區)聯動,引導社會資金流向科技企業孵化器,以參股投資的方式投資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器;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與投資機構共同參與設立創業種子資金,重點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中種子期和創業期在孵企業。(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投資我市內的創新創業企業達到1000萬元以上且投資期限已滿1年的,可按不超過投資額2%的比例給予獎勵。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于投資機構退出投資時形成的風險損失,按照不高于損失額20%的比例進行補償,單個投資機構每年最高補償不超過200萬元。(牽頭單位:市金融辦,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八)金融服務
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中小企業集合票據、中小企業私募債等新型債券,按照發行規模的2%,給予單個項目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貼。對協助企業完成債券融資的金融機構、增信機構、中介服務機構,按照發行規模的1%,每家機構單個項目最高10萬元的標準給予支持。單個項目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進一步完善企業直接融資支持體系。(牽頭單位:市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對新引進的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在落戶選址、辦公用房、人才招聘等方面給予支持,在手續辦理上,相關部門開通綠色通道,在符合規定的前提下,限時予以辦結。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針對我市經濟社會實際,創新金融產品,優化金融服務。對為我市經濟建設做出重要貢獻的金融機構管理團隊,給予獎勵。(牽頭單位:市金融辦,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
(九)現代物流
結合太原市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統籌布局現代物流業發展空間,科學規劃物流園區(含電商快遞物流園區和公共倉儲中心)、倉配中心(含分撥中心)、末端網點(含公共配送站、快遞末端綜合服務場所)三級網絡。在環城高速以外規劃建設一類物流基礎設施—物流園區;在城市核心區以外、環城高速以內規劃建設二類物流基礎設施—倉儲配送中心;在城市核心區和農村地區規劃建設基于城市社區、農村社區的智能末端配送網點。(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郵政管理局)
商貿物流配送中心、分揀分撥中心、倉配一體運營中心、公共倉儲中心新增投資額2000萬元以上(不含土地價款),或快遞企業物流基礎設施建筑面積占總用地面積的60%以上、運營1年以上且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按新增投資額5%的標準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新評定為2A、3A、4A、5A級的物流企業、快遞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40萬元、5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推進物流標準化、智能化、協同化、綠色化發展,推動1200×1000mm標準托盤、600×400mm包裝模數等國家標準的應用,推廣使用綠色環保、減量化、智能化、標準化包裝產品和電子運單。引導建立以托盤、周轉筐、籠車、托盤箱等標準化單元器具以及智能包裝為依托的社會化循環共用體系。循環共用標準單元器具當月租賃費補貼額不超過租金總額的50%。鼓勵實施物流裝備、物流基礎設施標準化改造,提升標準化、柔性化、智能化、集約化程度。新增投資額補貼不超過15%,補貼額不超過100萬元。(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郵政管理局、市財政局)
鼓勵引進國內外先進配送模式,鼓勵建設城鄉高效配送體系,單個項目補貼不超過新增投資的30%。支持現代物流、現代供應鏈等方向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單個項目補貼不超過新增投資的30%。以一事一議方式,鼓勵支持供應鏈創新應用。推廣應用先進的供應鏈管理模式或技術,促進物流業降本增效提質,提高供應鏈管理水平。(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郵政管理局)
鼓勵在居民集中區、鄉村設立末端網點、智能快件箱和智能信包箱。對規;洜I100個末端網點、300組以上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今后新增加部分,每新增加50個末端網點多獎勵15萬元;每新布放100組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多獎勵10萬元。(牽頭單位:市郵政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對主導制定物流、電商等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企業或單位,標準公告并執行后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
(十)旅游休閑
在符合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用地規劃的基礎上,鼓勵企業利用承租土地開展旅游景區項目報批立項,實施景區投資開發。支持旅游景區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實施酒店、游客服務中心(除房地產外)等配套服務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牽頭單位:市文旅局,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鼓勵景區(景點)、休閑公園等推行管理權、經營權“兩權分離”體制機制改革,提升景區運營能力和服務質量。國有景區完成改制的,獎勵100萬元。整體為國有文物保護單位的景區(景點),繼續實行現行管理體制。大力支持5A級景區項目建設,鼓勵采取PPP模式,實施一體化旅游開發,打造世界級規模文旅創意項目,實施以點帶面的全域旅游發展戰略。(牽頭單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投資1億元以上新建旅游景區項目(不含土地相關費用),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新評定為國家3A、4A、5A級旅游風景區,一次性分別獎勵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對年度地接人數前5名的旅行社,一次性分別獎勵50萬元、60萬元、70萬元、80萬元、100萬元。(牽頭單位:市文旅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十一)文化創意服務
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文化產品、文化服務被國家文化部門評定為文化品牌的,經認定,一次性獎勵100萬元;被省文化部門評定為文化品牌的,經認定,一次性獎勵50萬元。(牽頭單位:市文旅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的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創意產業參考其對我市經濟、就業的貢獻,給予一定金額的獎勵。對獲得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示范園區和被認定為國家級動漫企業、獲得政府出版部門版號后正式上線運營的網游研發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牽頭單位:市文旅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動漫企業在本市立項生產、本省版權登記的原創影視動畫產品,在中央、省級電視臺播出的,二維產品分別按每分鐘2000元、1000元;三維產品分別按每分鐘3000元、2000元給予原創企業一次性獎勵。每部獎勵金額分別最高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牽頭單位:市文旅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十二)商貿服務
對銷售額增速超過全市增速且銷售額超過100億元、按年銷售額增長速度等綜合考量排名前10名的批發企業,零售額超過20億元、按年零售額增長速度等綜合考量排名前10名的零售企業,分別給予20—60萬元獎勵。對營業額增速超過全市增速且營業額超過1億元、按年營業額增長速度等綜合排名前10名的住宿、餐飲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對實施集中收銀的企業,根據營業額規模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對全年營業額超2億元且同比增長、營業面積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百貨企業,給予企業實際支付房屋租賃費的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房租補助。對全年營業額超2億元且同比增長、營業面積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企業,給予企業實際支付房屋租賃費的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房租補助。(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十三)會展服務
支持會展企業國際化發展。鼓勵我市會展企業加入國際會展組織,推動會展企業高端化、國際化發展。我市會展企業獲得國際展覽業協會(UFI)或國際大會及會議協會(ICCA)認證的,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牽頭單位:市會展辦,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對在我市舉辦的規模大、效益好、有發展潛力、帶動作用強的全國性、區域性展會,或被市政府列入重點支持的展會項目,根據展位數量和招展情況,分檔次給予舉辦方最高150萬元獎勵。對在我市舉辦的國內外各類大、中型會議,根據舉辦時間跨度和來賓規格分檔次給予舉辦方最高100萬元獎勵。對舉辦超大規模、有突出影響和發展潛力的展會,實行市政府“一事一議”扶持政策。(牽頭單位:市會展辦,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在我市舉辦具有國際影響力和規模的品牌展會或展位超過300個標準展位、展覽面積超過1萬平米的全國性區域性展會,給予承辦方一定獎勵。對全年在我市舉辦室內展會,面積累計達到5萬平米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超過5萬平米的,每增加1萬平米,增加獎勵1萬元。(牽頭單位:市會展辦,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十四)總部經濟
對新引進的企業總部,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后,實繳注冊資本在10億元及以上的,補貼500萬元;實繳注冊資本5—10億元(含5億元)的,補貼300萬元;實繳注冊資本1—5億元(含1億元)的,補貼100萬元。上述獎勵資金根據行業門類分別由相關市級專項資金支出。(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
三、實施辦法
(一)上述政策資金由市財政局納入預算內安排,專項扶持我市現代服務業發展。目前仍在實施的市級服務業各項政策與本意見重復的,按就高原則執行,不重復享受。
(二)各牽頭單位負責研究制定本行業領域兌現政策實施細則,組織相關企業進行申報,會同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審核后予以撥付。
(三)企業和單位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資金的,一經查實,予以追回,三年內取消其申請獎勵資金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責任。
(四)本政策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9年2月18日發布的《關于太原市加快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意見》(并政辦發〔2019〕12號)予以廢止。
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