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
關于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復核工作的通知
晉企發〔2020〕82號
綜改示范區、各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為了進一步加強全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認定工作,對已認定企業實施動態管理,去蕪存菁,發揮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引領示范作用,使“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真正成為全省高質量發展的生力軍,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決定開展全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核對象:
1、對2017年認定的全部191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進行全面復核;
2、對2018、2019年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進行重點摸排;
3、已認定為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不參加此次復核。
二、復核標準:
1、2017年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需填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申請表,重點考察企業2017年以來的成長性和創新性。在2017—2019的三年中,如出現銷售收入兩年負增長、利潤有兩年為負值、企業創新動力不足,技術升級和產品研發處于停滯狀態的取消“專精特新”企業稱號。對破產倒閉、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保事故及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的企業一律取消“專精特新”企業稱號。
2、對2018、2019年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重點摸底排查,對認定后發生破產倒閉、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保事故及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的企業一律取消“專精特新”企業稱號。
3、對認定為“專精特新”企業后發生企業名稱變更的要進行說明,按照新名稱報送。
三、復核程序
1、綜改區、各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屬地內“專精特新”企業填寫“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申請表,按照有關復核標準嚴格進行復核,提出復核意見,以正式文件報告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備案。
2、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匯總綜改區和各市報告后,下發復核文件。
四、工作要求
1、“專精特新”企業是我省中小企業的“金字招牌”,發揮著引領示范和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生力軍的作用,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及時通知到轄區內“專精特新”企業,做到無一遺漏。
2、對不配合復核工作開展的企業,建議取消其“專精特新”企業稱號。
3、對此次復核被取消“專精特新”稱號的企業,可在2年后重新申報,但不再享受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獎勵。
4、請綜改區、各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于11月20日前將復核報告報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
附件: 1、“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申請表.docx
2、“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匯總表.docx
山西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
2020年10月12日